附件1
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
(征求意见稿)
纯中医治疗医院是指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,运用传统中医药技术,结合现代科学检查检验技术开展诊疗活动,中医治疗率达到90%(含非物药疗法,不含急危重症抢救治疗)的医疗卫生机构。分为一级纯中医治疗医院、二级纯中医治疗医院、三级纯中医治疗医院。
一级纯中医治疗医院
一、名称和地址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纯中医治疗医院。非公立纯中医治疗医院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一致,主体资格登记的地址应当作为其执业登记的地址。纯中医治疗医院的名称和地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床位
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。
三、科室设置
(一)临床科室。
1.设有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5个,其中至少有中医内科、中医外科、针灸推拿科、治未病科等。
2.设置不少于3个体现中医专科专病治疗特色的中医特色工作室,如国医大师工作室、名中医工作室、中医流派工作室、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等。
3.设置不少于1个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(至少开展4种中医传统疗法)。
(二)中药科室:设置中药房、中药储存室、煎药室、中药加工制备间等。
(三)医技科室:设置符合纯中医医院要求的医技科室,至少设有医学检验科(化验室,也可与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签署合作协议,由第三方提供服务)、医学影像科(放射科、超声科、心电图室)、消毒供应室(也可与有资质的消毒供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,由第三方提供服务)。
(四)中医药文化展示区。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,为服务对象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、中医药科普知识、中医药健康素养等的宣传教育及中医健身指导等文化宣教活动。
(五)其他科室:病案室等。
四、人员
(一)每床至少配有0.88名卫生技术人员,其中中医药高级职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6%。
(二)每床至少配备0.4名护士,且具有中医药背景的护士比例不低于60%。
(三)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%,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和西学中执业医师占100%。
(四)每个临床科室病房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中医师,1名主治中医师,1名中医师,每个临床科室门诊至少有1名主治中医师。除中医专长工作室外,每个中医特色工作室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中医师。
(五)中药房至少有1名主管职称的中药师,并配备相应的中药调剂人员。
(六)各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的医学检验、医学影像专业等相关卫生技术人员。
五、房屋
一级纯中医治疗医院每床建筑面积80-90平方米,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,门诊每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。
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。
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。
房屋设计布局及流程应符合建筑学及卫生学要求,装饰装修体现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,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。
六、设备
(一)医疗基本设备。
1.中医设备:体质辨识仪、毫针、梅花针、三棱针、火罐、中药离子导入仪、电针仪、温灸器、多功能艾灸仪、中医经络治疗仪、中药超声雾化治疗仪、中药泡洗设备、中药熏蒸设备、特定电磁波治疗仪、红外光疗仪、微波针灸治疗机、微波治疗仪、激光穴位治疗仪、中频治疗仪、磁振热治疗仪、低周波治疗仪等。
2.中药设备:煎药机、打包机、切药器、打粉机等。
3.常规设备:诊察床、各类针具、紫外线杀菌灯、妇科检查台、给氧装置、显微镜、离心机、分光光度计、呼吸球囊、吸引器、除颤仪、抢救车、高压灭菌设备、电冰箱、蒸馏水装置。
4.病房用品:每床单元设备:床1张、床垫1.2条、被子1.2条、褥子1.2条、被套2条、床单2条、枕芯2个、枕套4个、床头柜1个、暖水瓶1个、面盆2个、痰盂或痰杯1个、病员服2套、床头信号灯1台。
(二)临床检验类设备:包括血液分析仪、尿分析仪、生化分析仪、离心机、电冰箱等设备。
(三)医学影像检查设备:包括心电图机、超声诊断设备、X光机或DR等医学影像检查设备。
(四)信息化设备和条件:配备电脑、电视、显示屏、上网设备和医院信息系统等。
(五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七、规章制度
制定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临床诊疗指南、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八、其他
纯中医医院建设原则上应符合《中医医院建设标准》(建标106-2008)。
二级纯中医治疗医院
一、名称和地址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纯中医治疗医院。非 公立纯中医治疗医院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一致,主体资格登记的地址应当作为其执业登记的地址。纯中医治疗医院的名称和地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床位
住院床位总数80至199张。
三、科室设置
(一)临床科室。
1.设有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9个,其中至少有中医内科科、中医外科、中医妇科、中医儿科、针炙科、推拿科、康复科、治未病科等。
2.至少设置4个体现中医专科专病治疗特色的中医特色工作室,如国医大师工作室、名中医工作室、中医流派工作室、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等。
3.设置不少于2个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(至少开展8种中医传统疗法)。
(二)中药科室:设置中药房、中药储存室、煎药室、中药加工制备间等。
(三)医技科室:设置符合现代医院要求的医技科室,医学检验科(化验室,也可与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签署合作协议,由第三方提供服务)、医学影像科(放射科、超声科、心电图室、功能检查室、CT室)、消毒供应室(也可与有资质的消毒供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,由第三方提供服务)。
(四)中医药文化展示区。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,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,为服务对象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、中医药科普知识、中医药健康素养等的宣传教育及中医健身指导等文化宣教活动。
(五)其他科室:病案科、信息科等。
四、人员
(一)每床至少配有1.0名卫生技术人员,其中高级职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8%。
(二)每床至少配备0.45名护士,且具有中医药背景的护士比例不低于60%。
(三)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%,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和西学中执业医师占100%。
(四)每个临床科室病房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中医师,1名主治中医师,1名中医师,三级医师数量配备合理。每个临床科室门诊至少有2名主治中医师。除中医专长工作室外,每个中医特色工作室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中医师。
(五)中药房至少有1名主管职称的中药师,并配备相应的中药调剂人员。
(六)各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的中药师、医学检验、医学影像专业等相关卫生技术人员。
五、房屋
二级纯中医治疗医院每床建筑面积90--110平方米,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,门诊每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。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。
房屋设计布局及流程应符合建筑学及卫生学要求,装饰装修体现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,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。
六、设备
(一)医疗基本设备。
1.中医设备:体质辨识仪、毫针、梅花针、三棱针、火罐、中药离子导入仪、电针仪、温灸器、多功能艾灸仪、中医经络治疗仪、中药超声雾化治疗仪、中药泡洗设备、中药熏蒸设备、特定电磁波治疗仪、红外光疗仪、微波针灸治疗机、微波治疗仪、激光穴位治疗仪、中频治疗仪、磁振热治疗仪、低周波治疗仪、蜡疗仪、脊柱牵引床、推拿手法床、骨科康复设备(套)、诊察床半导体激光治疗仪、紫外线治疗仪、中药熏洗机、腹针、头皮针、芒针、火针、耳针等特殊针具,超短波治疗机、短波治疗机。
2.中药设备:煎药机、打包机、切药器、打粉机、膏方调制器皿、外用药制备器皿等。
3.基本设备:各类针具、紫外线杀菌灯、妇科检查台、给氧装置、显微镜、离心机、分光光度计、呼吸球囊、吸引器、除颤仪、抢救车、高压灭菌设备、电冰箱 蒸馏水装置。
4.病房设备:每床单元设备:床1张、床垫1.2条、被子1.2条、褥子1.2条、被套2条、床单2条、枕芯2个、枕套4个、床头柜1个、暖水瓶1个、面盆2个、痰盂或痰杯1个、病员服2套、床头信号灯1台。
(二)临床检验类设备:包括血液分析仪、尿分析仪、生化分析仪、离心机、电冰箱等检检设备。
(三)医学影像检查设备:包括心电图机、超声诊断设备、X光机或DR、CT等医学影像检查设备。
(四)信息化设备和条件:配备电脑、电视、显示屏、上网设备和医院信息系统等。
(五)其他设备。有与开展的